方案一:建立母婴合作医疗险:保障时间从母亲怀孕起到婴儿出生后的本年度止(下年度可以参加城乡居民合作医疗)。
方案二:凡已孕母亲为将出生的孩子参加合作医疗。如母亲是城镇职工医保参加者,可用她的准生证代码参加保险。孩子因故流产或者出生即亡,退回合作医疗保险费;孩子出生后即按本地合作医疗规定,进行保障。至于上级补助部分可由上级在下一年度补足。
方案三:在国家给予孕妇的400元分娩补助,参加新农合的孕妇再补助400元的基础上,国家增加补助,其增加的金额为当年的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最低档次的费用,作为新出生的婴儿的医疗保障,这样,婴儿在出生的当年就自动参合了。
标签: 人大代表建议抑郁症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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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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