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保险来说,抑郁症是否能获得理赔需要分开看。值得一提的是,抑郁症归属于精神类疾病,是可以在限额内进行赔付的。 2、按照新《保险法》第44条规定“以被保险人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自合同成立或者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两年内,被保险人自杀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 3、从寿险产品看(具体还是要看一下产品条款),有两年之后的自杀赔付责任,如果被认定为无民事能力,那么两年之内也是要进行理赔的。 4、从意外险产品看,意外事故是指被保险人因遭遇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并使被保险人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自杀不符合这些要素,故不属于保险公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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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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