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看美剧《犯罪心理》
再加上偶然在B站看到中国犯罪心理学教授李玫瑾上锵锵三人行谈论章莹颖、马加爵等案件
突然想到南大碎尸案,这完全就是属于《犯罪心理》里那些变态连环杀人犯才能干出的事情啊
所以做了这案件的犯人理论上来说应该不会满足只做一起案子,但神奇的是这么二十多年过去了,就再
没有出现过第二件类似的凶案
为什么?
文章来源:
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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