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你本人在问吗?先不要谈保险赔不赔的事情,先在这里说一下,很为你担心,抓紧时间去医院找大夫看看,该吃药吃药,该住院住院,这个世界上没有过不去的坎,别想不开,退后一步海阔天空,不要和自己的较劲,而且你说的是产后抑郁,如果你走了,你的家人,你的孩子怎么办啊?千万不要想不开。
对于保险的赔付,有两种情况,两年内自杀和两年后自杀。所有长期险基本都有自杀条款,自杀条款的规定就是有一个两年的期限,如果在两年内自杀,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如果两年之后一般都是赔偿了。
一般自杀条款的约定都是在免责条款里面陈述,“被保险人自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也就是说如果在两年内发生自杀情况属于除外责任,两年后自杀就不在这个范畴了,无论是以什么方式或者是因为什么自杀,都是属于可赔偿范畴。
还有一个就是自杀时无民事行为能力,如果是成年人,而且合同生效两年内,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需要有专门的机构鉴定,但是一旦发生自杀事故之后,也不能再做鉴定了,因为条件不允许。
我国对于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情况,即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在保险条款里面写到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确定自杀的人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者,保险公司需要赔付。
还有就是我国对于部分民事行为能力有一个依据,一般是18岁以上即认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年满16岁,且依靠自己的劳动所得养活自己的,也是属于完全民事能力。
我国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于未成年的身故保额有明确的限制,现在对于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不得超过20万,20万以上部分无效。这也是对于未成年的一种保护,防范道德风险。
以上所说的都是只长期险,一般短期险不会涉及到这个问题,因为自杀条款里面的内容写的非常清楚,两年内不赔偿。
老炮建议,所有的保险都是合同,合同里面会把所有的责任都写的非常清楚,只需要看看合同就知道什么情况了,保险公司的自杀条款针对的是自杀这个事情,并没有针对自杀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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