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方燕:建议将妇女产后抑郁诊疗费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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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日报客户端5月22日电 近年来,女性发生产后抑郁的现象较为普遍,而由此产生的一系列费用如抑郁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等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部分家庭因为费用负担过重而放弃治疗,这给女性的身心健康及婚姻家庭的和谐造成了严重影响。对此,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方燕代表今天接受《工人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建议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以下简称《妇女权益保障法》),将妇女产后抑郁诊断治疗费用纳入生育保险报销范围。

“由于现代社会的生活压力递增,很多人都患上了抑郁症。产妇因妊娠、分娩引发的内分泌、心理、家庭关系等变化,使其更易患抑郁症。产后抑郁一般多发生于产后6周内,以明显的情绪低落、兴趣缺失、食欲下降、失眠等为临床表现,甚至会出现幻觉、自杀等过激行为,严重影响女性产后身心健康。“方燕代表说。

方燕代表建议,在《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二十九条“国家推行生育保险制度,建立健全与生育相关的其他保障制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贫困妇女提供必要的生育救助”后增加“将妇女产后抑郁心理评估费用、心理治疗康复费用、产后恢复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参加生育保险的人员在协议服务机构发生的该项费用,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工人日报记者 杨召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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