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航空公司的解释已经很明确了,因为当时旅客情绪十分激动,双手不停发出严重颤抖,且反复向工作人员和周围其他旅客大吼大叫。旅客和她的男友也没有向工作人员出示与症状相关的明确的病情诊断报告。综合考虑后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才决定拒绝旅客登机的要求。这样做既是为了保护这名旅客本人的安全,也是为了保障了其他旅客的安全。
其次,很多人觉得航空公司本身无权拒绝旅客登机的要求,其实这个理解是错误的。
根据《中国民用航空旅客、行李国内运输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传染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或健康情况可能危及自身或影响其他旅客安全的旅客,承运人不予承运。
这一事件中的这名旅客大闹机场的行为已经对航班的正常飞行和其他旅客的安全造成了威胁,再加上她本人疑似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且病情不明,航空公司综合考虑后是完全有理由拒绝其搭乘航班的,这也是完全符合相关法规的。
考虑到前段时间国航航班上出现抑郁症旅客自杀身亡的情况。航空公司出于负责的态度不让该旅客登机也是可以理解的做法。一旦旅客登机后发生了意外状况,对于该旅客、航空公司以及其他旅客来说后果都不堪设想。
第三,造成手抖的精神类药物大概率是碳酸锂片,这种药品的适用症状是躁狂症和双向情感障碍,对反复发作的抑郁症也有一定预防作用。部分躁狂症患者是伴有易怒特征的,甚至还会出现攻击性和破坏性行为。在没有专业诊断证明的前提下,让这名旅客登上飞机明显是存在一定风险的。
综上,我认为航空公司的做法总体来说是合理的。当然航空公司在拒绝旅客登记后如何进行后续操作,以尽可能安抚旅客的情绪可能也是一个服务上的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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