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个人认为可以。
赵老师,从重点班到普通班,再到被学校劝回家休养,换作任何一个人,心里都是很难受的。毕竟赵老师以前长期教学成绩都是很好,才能教上重点班,他的个性应该是非常好强的,对于一个好强的人来说,最后连普通班都没有机会教,肯定心里落差是极其大的。那么,学校在劝其居家休养,治病的时候,是否对其进行了足够的安慰?以及人文关怀?以及修养后,如果调理好了未来的工作走向,有没有一定的计划安排?或者是有没有尊重她的意愿?
在这位老师因病休养的时候,是这个老师自己想因病在家休养,还是这个老师提有没有提出过想在学校的图书室等任职?或者学校有没有征求过这个老师自己的想法?
单位领导不仅要关注教学成绩,也应该关注教职员工的身心健康。给到不幸患精神疾病的教职员工足够的人文关怀。并且安排好这类疾病的教职员工,在因病休养,养病的过程当中的工资收入,这样才能让患病的教职员工安心养病。
有些地方还会以为别人是装病,甚至也有职工是因为这种病住过院,然后在家长期养病,学校和教育局还全区通报,别人是旷工。这种情况也是有的。所以患了精神类疾病的人,得到很多人的不理解,包括工作单位,家属,朋友等等,所以患了精神疾病的人,有些人选择自S,这都是被误解造成的。既然别人得了精神病,别人精神上就是欠费了,就是坚强不起来了,如果大家还不理解,不支持不关爱,反而否定别人,误解别人,甚至惩治别人,那当然就成了压倒别人的最后一根稻草,就应该被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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