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性文化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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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性文化观念的形成与发展

中国古代性观念主要受着中国封建思想、宗教(主要是道教)和中医性医学的影响,三者之间既相互对立斗争,又相互影响、渗透,因而形成独特的发展形式。了解这一点,对于认识现代中国社会中存在着的种种性观念有着重要的意义。

  生殖观念

  生殖观念的产生,可以追溯于原始时代,当人类开始发现性与生殖的关系时,就有意识地通过性交来繁衍后代,以维系人类的生存;增加以人力为主的生产力,扩大生产,改善物质生活。这一时期的性心理可以通过残存的远古时代的岩壁画上清楚地看出。如新疆呼图壁县的岩壁画,在一对裸体男女的性交图下,两长队小人翩翩起舞。这揭示了人类对性交繁衍功能的肯定、歌颂和崇拜心理。

  当人类进入了阶级社会,为了维护权力和财产的维护继承,子嗣就必然地提到议事日程上来,以婚姻为基础的家庭存在,并非只在于享受男女之间的性欢乐和情爱,而是承担和完成着生儿育女的天职,继而出现了有关生育的社会和医学研究。

  1 自然生育

  中国古代的第一部哲学著作《易经》首先肯定了性——生殖是人类生存、繁衍的需要,是符合大自然的运动规律的一种行为,指出自然界的一切事物和性——生殖一样有着共同或类似发生、发展和变化的规律。如(《周易·系辞下》):“天地氤蕴,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就是把自然界事物的阴阳交感生化和人类的性——生殖进行类比,对其变化规律的认同与肯定。

  先秦诸子如老、孔、孟、墨、苟等承袭了《易经》的这种思辨方式,肯定了性生殖的自然属性。诸子百家这种朴素的唯物观,对中国几千年的性文化观念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在此后几千年的历史中,无论是禁欲的佛教乃至后期传人中国的基督教、天主教的禁欲思想都未能使中国人的性观念产生根本的改变。

  《易经》和儒学的创始人从哲学和社会伦理学的角度都把性看成是生殖的工具。把婚姻看成是维护生殖的形式和手段,性和生殖都要在婚姻的范围内进行,即所谓“人伦”。实际上是把性的自然属性和性的生殖功能混淆为一体,这为宋代理学否定性的本身价值和意义,倡导“存天理,灭人欲”奠定了理论基础。

  2 生育性别

  生育性别本是自然生殖现象,由于阶级社会财产和权力的继承以及落后的农业生产力的需要,子嗣成为社会和家庭对生育性别关注的焦点。“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这不仅是儒家的生殖观念,实际上也是那个时代的社会心理的反映。对家庭来讲,无后,就对不起祖宗,就意味着失去财产和权力,失去生产力,失去家庭赖以生存的基础。为保障子嗣,制定了许多有关措施:如一个男人可以有几个女人。随着财产的增多和权力的增大,所占有的女人数就可以随之而增长;对那些不生育的女子可以“出妻”,以便再娶。

  3 医学研究

  社会的需要,促使医学对生育及生殖性别进行理论和临床研究。

  3.1 不育:不育本恳一个生理病理问题。医学家们一般将不育症的原因从男女两方面进行讨论,如(《石室秘录》)指出“男子不能生子有六病,女子不能生子有十病”。但也有一些医生或不明医理趋附男权的人,把不育的责任完全推诿给女子,因而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大影响,这种影响至今在中国的一些落后地区和农村仍然存在。

  3.2 生育性别科学水平的局限及封建迷信思想

  的影响,一些医家存在许多模糊的认识,如隋·巢元方等著(《诸病源候论》)中认为:“夫妇人无子者,盖有三焉:一者坟墓不嗣;二者夫妇年命相克;三者夫疹妇病,皆令无子。”[21前二者是纯属迷信,却长期地影响着中国古代社会,成为一种社会心理。“夫疹妇病”才是医学问题。但这一医学问题也不免地受封建男权思想的影响,连著名明代医学家张介宾也认为:“求子者,必先求母,薄福之妇,安望熊罴?”似乎生育性别主要是妇女的责任。但有个别医学家也认识到生男生女主要决定于男精(精子),如明代医学家岳甫嘉提出了“夫知地之生物,不过顺承乎天,则知母之生子,不过顺承乎父而已。知母之顺承乎父,则种子者,果以妇人为主乎?”这种比较科学的认识,开始打破把生育性别的责任完全推给妇女的错误观念,其影响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是极为有限的。

生育性别,至今仍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从历史发展规律看,这一社会心理的继续存在,除男权社会的影响外,农村落后的生产力是其存在的社会和经济基础。

性欢乐观念

  性交崇拜,是人类共有的发展过程。原始初民自然的、强烈的性冲动以及通过性交感受到的性快感,使他()们在与大自然搏斗中,在极端低下的原始生产力条件下求生存的艰苦劳动中得到了少有的欢乐。当然,他()们理解不了这一现象的根本所在。性交崇拜,从一定的意义上讲是原始初民性欢乐心理与自然崇拜的结合物。应当说,最初的性交崇拜与生殖并无关系,它的出现早于生殖崇拜。

人类的欢乐心理随着文明的进步而升华。人们更加注意性生活质量,并解决在性生活中出现的难以满足性欢乐的各种问题。如马王堆出土医书中的性医学著作《十问》、《合阴阳》、《天下至道谈》等,论述了性交过程中性欢乐的生理心理的发生发展的规律,这实际上是在原始性崇拜基础上的一次飞跃,是对性欢乐的深层次探讨。对性前嬉的描述,性交过程中如何运用各种性交姿势和技巧以达最完美的境界,性交心理健康、性伙伴之间性生理心理协调统一的重要性等,对后世的性学有着重要的影响。

如秦汉之后的《素女经》、《玉房秘诀》、《洞玄子》等性学著作就是在此基础上对性交艺术(方法、姿势、体位、心理)作了更全面深入的讨论和研究。(《素女经》)指出:“能知阴阳之道,悉成五乐,不知之者,身命将天,何得欢乐?”说明了解性的有关知识,可以享受高层次的性欢乐。

随着私有制社会的出现建立和完善,对人类的性行为逐渐加强了约束,这就是婚姻。在男权社会中,实际上主要体现在对女子性的约束和禁锢上。

初期的婚姻对女性婚前、婚后在性生活上并无严格的约束。这从两方面可以看出:一是“杀首子”(即杀死婚后出生的第一个儿子)。这是由于女子在婚前性自由度仍然较高,男性在婚后为了保证自己的继承人血统的纯正,在当时的科学不发达条件差的情况下,只好采取这一措施;二是婚后女子性生活自由度较高,例如黄帝曾孙帝喾的妃子姜螈,在祭祀活动中与巫师神尸发生陛关系,并生下后稷,这在当时并非丑闻。

随着私有制的巩固和发展,一方面家庭的凝聚力逐渐增强,另一方面男权社会对女子产生的如同对待私有财产的强烈占有欲,尤其是统治者们拥有大量妻妾的时候,这种欲望更加膨胀,适应统治者们的性观念随之逐渐发展和建立起来。先有西汉成帝时期的刘向著《烈女传》,编撰了赞扬了后宫的“贤妃贞妇”故事,并鞭鞑了淫、妒、蛊惑、背节、弃义之事,本意是“以戒天子”,客观上则鼓吹女子应当贞洁寡欲;后有东汉著名的史学家班固之妹女才子班昭著《女诫》,不仅对女子提出了一套压抑女子的规范和理论,更是直接地对女子的性生活提出:“房室周旋,遂生媒黩,媒黩既生,语言过矣,语言既过,纵姿必作,纵姿既作,则侮夫之心生矣。”如此,则“恩义既废,夫妇离矣”,要女子“事夫如事天”,甘当男人性欲的发泄、生育的工具。这两个人的著作对后世影响极大。由于他()们的观念适合统治者的需要,为统治者所提倡,成为封建社会儒学治国的纲领性指导原则之一。

 到了宋元时期,中国封建社会开始走向衰亡,国势衰微,民族危亡,中国的封建制度和传统文化受到挑战和冲击,儒学思想已无力挽救颓局,进而一些儒学学者在原有儒学思想的基础上,强调对社会道德规范,人格、礼法甚至个人性行为规范的约束,强调超越人性的“理”——即“格物穷理”的理学观念。理学的产生是适应这一时期封建社会统治的需要而产生的。

在封建统治者的倡导和支持下,理学以一种愚味、残酷的封建礼教压抑和禁锢着人性,因此,“存天理,灭人欲”作为精神禁锢的最重要的组成部分而首当其冲。

理学的性“理"主要有以下几点

(1)性之“理”是一种生殖本能。把人的性只作为生殖的工具,否认人性的价值和意义。

(2)否定性是人的自然欲求,把生殖以外的任何性欢乐、欲求皆称之为“淫”,从婚外的性欲求(婚外性生活、甚至性欲望),到婚内的性欲求(非生殖的性行为,如亲昵、爱抚)一律是“淫”欲,是违“理”的“人欲”,“理”应灭绝。

(3)否认人性的独立存在,把人性和社会职责、国家存亡(封建制度)、民族利益(如满汉不结亲)等本与性无关的东西捆绑在—起,将儒学“齐家、治国、平天下”的理论高度极端化,使人的性行为纳入割建统治的政治需要和社会道德的范畴。造成—种“万恶淫为首”,“淫”即亡家、亡国、亡种的社会心理,而极端地压抑了人性。

(4)将女子的“贞节”上升到“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的社会道德的高度,如果说,孔、孟的儒学创始人的男权思想还只是以维护男权统治,维护婚姻,限制婚外性生活为目的,还存在一定的人性的话,理学则置“失节”于死地的方式,以维护男权的统治,灭绝这仅剩的一点人性。

但人类对性欢乐的欲求是人类的一种自然心理和本能,是根本压抑不住的。明、清时代出现的大量的以描写性为主题的小说,如《金瓶梅》、《痴婆子》《肉蒲团》等,尽管有着不同的社会学、文学价值,其共同特点:一是对理学禁欲思想的反动,对封建礼教严酷的性束缚、人性压迫的激烈反抗。二是充分表达了人类性欲求、性欢乐心理。

辛亥革命的枪声,击垮了持续几千年的封建体制,但封建社会遗留的思想却远未彻底击垮。周作人、张竞生、潘光旦等一批学者开始了以西方性学为基础的教育或宣传,但成效甚微,在当政者的镇压和道学家们的群起而攻之下。最终落得张竞生的“自杀”(其实是被迫消声匿迹)未遂的下场。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性问题仍讳莫如深,性学无人再讲,文学、文艺作品中的性欲基本上是和坏人的“淫荡”、日本鬼子的“兽行”等联系在一起的,阶级斗争成了中国人一切思想和行为的“大纲”。到了“文化大革命”,性的精神禁锢发展到了极端。周恩来总理关于性教育的呼声,也被局限在一个极小的圈子内得不到实施。

性健康观念

 性健康观念集中体现在中国古代房室养生学中。房室养生是古代养生学的一个组成部分。

养生学的产生与中国古代的原始宗教、巫术等有着密切的关系。人是地球上唯一知道自已不能超越死亡的生命。对不朽生命从古至今一直是人类深层潜意识中最真切而永恒的愿望。从原始人类开始,人类就不甘心接受这种现实,他们企图通过自身的努力而获得长生不死,在饮食、起居、药物等一切可以有利于生命的行为上进行研究,他们相信有这种超越人生的生命的存在,这就是神仙,他们认为神仙是由人产生的,只要不朽就可以达到仙境。

由于中国古代养生学与医学的密切关系,因而对健康,包括性健康认识有一致性的地方,但也有着本质的区别。中医学是从医学的角度来讨论人体健康和疾病的关系,它的主流是以科学的认识为前提,因而在自身的发展中就必然地不断抛弃错误认识,建立新的科学认识。而道教养生学则是把养生和长生不老、成仙联系在一起,因而只是一种僵化的观念和模式,其中必然存在反科学的宗教迷信和荒诞。

因此,不能把中医和道教养生学以及其它一些社会性观念混为一谈。他们在性健康观念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对待性欲和“精”的问题上。

“精”在中国古代是一个范围比较广泛且较模糊的概念。中医认为“精”的涵义有二,一是泛指人体精微物质,二是指肾中之精,此精禀受于父母,而受后天人体气血的不断滋养,它是人体生命的基本物质之一,又是人的生殖之本,性交溢泄即属此精。

道教养生学家们认为,“精”是人的生命之本源,有精的存在就有生命的存在,如能使这个精不断累积,并达到一定的数量,就可以“长生”。为此,一方面可以通过性交诱导出精,“固精止泄”并使之“还精补脑”,储藏起来,另外还通过性交把对方(女性)的精收入自己的体内以增加自已精的质与量,因此提倡“多御女”以达此目的。道教养生学的这一理论,在客观上为封建权贵们在奢侈淫佚的生活和企图长生不死的心理上找到了平衡点和借口,中国古代的一些医学家也受此影响,例如唐代著名医学家孙思邈对此就倍加推崇,认为此法可以成仙。

“寡欲节精”的提出,大约有两个原因,一是道教养生学家固精长生的一种翻本,他们认为固精不泄可以长生,则节精少泄就可以长寿;二是受理学“灭人欲”观念的影响。宋后历代的士大夫中有一些人力倡此道,如宋代著名文学家苏轼的《书四诫》、愚谷老人的《延寿第一绅言》、明代高濂的《色欲当知所诫论》、龙遵叙的《食色绅言》等皆为其代表作。他们强调“寡欲”,“寡欲者,延龄广嗣之第一紧要也。”其中虽有一定的可取之处,但大多视性欲如猛虎,视女子如祸患。显然,这些观念中不仅充满着理学的禁欲及浸透着封建男权的腐朽思想,同时也带有浓厚的道教养生学的迷信色彩。

上述道教荒谬的理论受到后世医学家的批判,如明代著名医学家万全就尖锐地指出:“今人好事者,以御女为长生之术,如九一采战之法,谓之夺气归元,还精补脑,不知浑浊之气,渣渣之精,其机已发,如蹶张之弩,孰能御之耶?已泻之精,目不能制,岂能采彼之精气耶?或谓我神不动,以采彼之气,不知从入之路何在也?因此而成淋沥者有之。或谓我精欲出,闭而不泄,谓之黄河逆流,谓之牵转白牛,不知停蓄之处为痈为肿者有之,非以养生,适宜害生也。”

对于“寡欲节精”之说,医学家们认为,正常性生活泄精是符合人体生命规律的,指出:“肾中有藏精之处,充满不缺,如井中之水日月充盈,此常存者也;其欲动交媾所出之精,及有病而沿脱之精,乃日生者也。其精旋去旋生,不去劫阿洼,尤井中之水,日日汲之不见其亏,终年不汲不见其溢。”对于阻渡认为“强制则有害,过用则衰竭,任其自然而无所勉强”才是保挣陛缝康的标准。

不可否认,中医学界的一些人因受着理学或道教养生的_定影响,对性健康的认识在一定程度上偏离了医学科学的范畴。这些著名医学家的理论不能不对医学界和社会产生极大的影响,而错误地诱导社会性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