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广州纳入医保的慢性病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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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尔茨海默氏病、癫痫、恶性肿瘤(非放、化疗)、肝硬化、高血压病、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类风湿关节炎、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心力衰竭(心功能Ⅲ级以上)、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脑血管病后遗症、帕金森病、强直性脊柱炎、糖尿病、膝关节骨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心脏瓣膜替换手术后抗凝治疗、炎症性肠病(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支气管哮喘、重性精神疾病(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双相情感障碍、癫痫所致精神障碍、精神发育迟滞)功能不全(非透析)、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精神分裂症、阿尔茨海默氏病、情感性精神病(躁狂发作、抑郁发作及双相障碍)。

  8月份,广州市人社局公示的《关于广州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门诊指定慢性病专科费用范围及标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中获悉的,纳入报销范畴的慢性病种增加了7种,达21种。

  除17种慢性病纳入医保报销外,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也纳入门诊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经确诊患有该病的市民可在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申请,资格一旦确认,一年之内有效,且无需选定医院,在市内任一家可治疗该病的门诊都可进行治疗,每月最高可报销5000元,且无起付标准,先自付比例调整为零元。

  同患血液疾病的血友病患者每月报销也取消了原来4500元的上限,统一纳入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计算,并取消了终身累计支付起付标准费用1000元。

  患者需在本市七家三级综合定点医疗机构中选定一家申请,并开展有关治疗。七家指定医院分别为:中大附属第一医院、中大附属第二医院、广东省人民医院、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广州医学院第三附。

标签: 人大代表建议抑郁症纳入医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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