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暗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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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战”

时间:2006年12月28日00时24分作者:刘德华杨华王静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编者按不起眼的岗位上可能隐藏大问题。四川的拆迁安置工作人员廖品华后悔让上司和下属收了不该收的钱;河南的电话收费员李凤认为电脑作案不易被发现,两年内竟蚂蚁搬家一般贪污电话费20多万元;湖南的农电站收费员李兰把40多万元公款输光后,潜逃了:小职员犯罪值得关注。

“自首”主犯将罪责推给死人

施工中的成都市三环路工程

2005年6月初,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接举报,称成都市三环路拆迁安置工作过程中,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廖品华等人可能有经济问题。

成都市三环路工程投资66亿元,全长51公里、宽80米,拆迁上万户,如这项工程的拆迁安置工作有问题,显然不是小问题。

6月20日夜,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反贪局会议室里灯火通明,参加临时紧急会议的人个个表情严肃、沉默不语。良久,检察长刘雄川最先发话打破了会议室的沉静:“此案被列为市院督办大案,大家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彻查……”

调查工作秘密展开。侦查人员查明,在三环路改造过程中,成都市高新区统征办将三环路三瓦窑段的拆迁工程分别以3857万元和1406万元委托给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武侯区房管局拆迁办负责拆迁。

检察机关秘密调查此案的消息很快传到了被调查人的耳朵里。原以为走漏风声会给案件带来阻力和被动,但是,正当侦查人员欲秘密传讯当事人廖品华的时候,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

6月26日,廖品华主动到检察院“投案自首”。不过,他并非真正自首,而是避重就轻,只交代部分事实,并将所有责任一股脑推给狄某,而狄某早在去年就已去世了。

将计就计故意让他回家

尽管知道廖品华并未完全坦白,但侦查人员没有揭穿他,而是将计就计,故意让他回家。与此同时,办案人员继续调查取证。

由于此案涉案金额巨大,涉案人员众多,侦查人员承受了巨大压力甚至危险。有人直接打电话威胁办案人员:“事情不要做太绝了,人急了什么事情都可以干的!”成都市武侯区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聂良刚顶住压力,带领侦查人员,时而化装成拆迁户,时而化装成拆迁工作人员,巧妙地与对方周旋,秘密收集相关证据。

从检察院“脱身”后,廖品华以为平安无事了,但经再三考虑,他决定召集下属商量对策,统一口径。6月26日晚,他约下属潘某、张某和陈某来到成都市玉沙路一家茶楼。在下属面前,廖品华一副若无其事的样子,边喝茶边给他们打气:“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我已经做好了一切工作,有什么事情我一个人承担,此事跟你们没有关系的……”同时,廖还嘱咐三人,“如果检察院的人找到你们,你们就把责任全推到我的身上”。

跟下属统一完口径之后,廖品华还是悬着一颗心,他决定去找自己的上司金权根谈一谈。金权根是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总经理。

6月27日晚,成都市郊外一处幽静的度假村在迷醉的灯光里显得妖冶多姿。一辆停在密林深处的轿车内,金权根和廖品华窃窃私语着。金权根说:“不管事情有多大,我既是你的朋友,又是你的领导,我一定要帮你,如果经济上有什么困难,我把你送给我的钱全部退给你吧。”

不久,金权根从车上走下来,他没料到,四名便衣侦查干警正在等候着他。随后,金权根被秘密带回了成都市检察院反贪局。金权根交代了自己收取廖品华的感谢费5万元的犯罪事实。6月28日,金权根被刑拘。

百发子弹惊现从犯家

廖品华显然不知道,他的任何“行动”都在检察机关的监控之中,他的任何一次“行动”都可能正是检察机关需要的线索和证据。

6月28日上午,成都市某茶坊,原成都市高新区肖家河街道办副主任罗隆刚正在开导情绪极度低落的廖品华:“做人要够意思,大家兄弟一场嘛,只要你不说,别人拿你没有办法的。”

与罗隆刚见面之后,沉重的思想负担已经压得廖品华喘不过气,他独自驾车驶向郊外。在郊外一河边,感到孤独和绝望的他竟割腕自残,幸好被群众及时发现,将他送回家中。

而罗隆刚与廖品华见面之后,担心检察机关迟早要找到自己,正当他多方为自己寻找后路的时候,7月3日晚上11点,侦查人员来到他家,军人出身的罗隆刚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不但赖着不走,还威胁侦查人员:“你们要是弄错了,我会找你们扯皮的!”在查看了传讯文书后,他还是跟侦查人员来到了成都市检察院。

在反贪局里,罗隆刚一会儿否认,一会儿又说收了钱但已退回。在大量铁证面前,他终于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实。7月4日,罗被刑事拘留。当日,侦查人员在搜查罗家的过程中,竟搜出了100余发手枪子弹。

随即,一个个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归案。

截至发稿时,经过成都市检察院、武侯区检察院反贪局协同作战缜密调查,这起震惊全国的拆迁系统窝案,10名涉案人员全部被判刑,其中包括6名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其中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拆迁一部原经理廖品华内外勾结,侵吞公款350余万元,获刑十九年。

部分获刑人员“语录”

当领导的,收下属一点钱,理所当然。他们挣了那么多钱,我收一点算什么。――金权根(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原总经理,受贿5万元、被判有期徒刑四年,缓刑五年)我对未来的生活充满危机感,想弄点钱来养老。我害了大家,把很多人拉下水,我罪有应得。――廖品华(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拆迁一部原经理,被判有期徒刑十九年)我交友不慎,丧失了一个领导干部最起码的原则。――王光普(高新区国土资源局原局长,受贿18万元、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我本想跟他们学几招拆迁的本事,没想到却学了些损人利己的招数,害得自己名誉扫地。――陈星(成都市房地产经营公司拆迁一部工作人员,贪污罪,被判有期徒刑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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