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5日消息,据报道,近日,深圳市司法局发布《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修正草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新规显著提高个人违规投放处罚力度,未按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个人,最高可被罚款1000元。
意见征集截至2026年6月23日,市民可通过官方渠道反馈看法。
现行条例对个人违规投放仅罚50元,情节严重罚200元;新规直接将罚款区间提至100元—1000元,大幅提升违法成本,强化约束效果。
对违规单位,新规维持“拒不改正处5万元—50万元罚款”的标准,力度不变。
对未尽责的垃圾分类管理人(如小区物业),部分罚款下限下调:未规范设投放点、配容器或未保持整洁的,逾期不改罚款下限由2000元降至1000元;未及时移交分类垃圾的,下限由5000元降至1000元。
新规还将删除“定时定点投放”硬性要求,延续“楼层撤桶”政策,同时放宽公共区域设桶限制,在符合规范前提下,楼下、地下车库等可设收集容器,方便居民投放。
此外,新规聚焦餐厨垃圾安全与资源化。
要求处理单位用技术手段严防废弃食用油脂回流餐桌,同时鼓励将其加工为生物柴油、航空燃油等清洁能源,推动垃圾变废为宝。
文章来源:
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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