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助生殖技术(ART)的伦理学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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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生殖技术(ART)的伦理学思考

 

  概念界定

  辅助生殖技术(assisted reproductive techniquesART)是指通过医学的方法干预人类的生殖生育,为个体提供生殖的医学帮助。ART包括人工受精、体外受精与胚胎移植、卵母细胞浆内单精子注射及配子移植技术等。ART的应用,解决了许多夫妇生育的问题,体现了医学技术进步给人类带来幸福的特点。但这项技术干预了人类自身的繁衍,改变人类自然生殖的过程,涉及到人、家庭和社会。

  由于人类鲜明的社会属性,ART从它诞生的第一天起就对现实中人类社会的伦理、道德、社会学形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ART的主要开创者艾德瓦特(Edwards),就反复强调了着手解决与ART有关的伦理学问题的重要性,各国政府也通过立法和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来抑制ART的滥用。本文就ART与伦理学的关系进行探讨,以期制定出更好的遵循标准。

  ART对医学伦理学的挑战

  ART的发展,把生命过程的随机事件,变成了一个人工过程。人类延续发展的自然生育过程受到冲击,对人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都产生了极大的影响。人类生育方式的改变带来了一系列法律、社会和伦理问题。

  1 传统婚姻家庭理念遭受冲击与破坏

  ART技术使婚姻和生育分离,破坏了婚姻家庭的必要功能和固有特征。传统的父母亲也可能会被重新定义,甚至父母亲的称谓本身也可能被改变,引起伦理学上出现混乱。在法律上也会出现严重的问题:父母 子女的责任义务关系也相应的瓦解,养老、抚养、继承等关系也将崩溃,成为社会的隐患。

  由于胚胎冷冻技术的发展,使遗传和生育也发生了分离,从某种意义上说也造成了个体生命现象的暂停。一个人可能有两个母亲,也有可能会有高龄父母亲,也可能造成兄弟姐妹的年龄有极大的差别,造成代际混乱的问题。

  2 胚胎成为商品,从而使人本身也成为商品

  由于生殖技术需要有人提供精子、卵子,需要代理母亲,在利益的驱动下,势必有人会将自己的精子、卵子当作商品出售,而代理母亲的出现也会导致出租子宫等问题。代孕将有可能会成为一种商业行为,某些人有可能使自己的子宫成为制造婴儿换取金钱的工具。

  胚胎库的建立为不育患者的治疗提供了方便,但是由于保存和运输上的方便,也为远程贩运、扩大市场提供了可能。假若胚胎买卖过滥,形成国际黑市,就可能给人类社会带来严重后果。

  现在许多西方国家在立法上也对胚胎的法律地位予以规范,有些国家甚至在法律上给予胚胎以胎儿的地位!

  3 损害子代身心健康

  精子库的样本均来源于供精者,用同一供精者的精样进行人工授精,分娩的后代将是遗传学意义上同父异母兄弟姐妹。如果精子库管理失控,将使在社会上毫无任何联系的子代具有同源性,子代的结合出现血亲婚配的可能性大大增多,其后果既有悖伦理又易产生遗传缺陷后代。

  4 对生物自然进化和选择规则的破坏

  人类基因经过数亿年的进化蕴含着奥妙无穷的生命编码和复杂缜密的遗传信息。而生殖技术推崇优生原则,只有少数优秀人群的遗传信息得以拷贝,长此以往,必将导致人类遗传信息的单一,遗传的多样化严重受损,人类自身进化停滞甚至走向灭亡。

  现在从客观上对供精者的选择存在某种标准,固然有其积极的一面。但使符合供精者标准的个体具有更多的机会繁殖,这样造成对自然进化和选择的破坏,使人类的种群单一化,损害遗传的多样性。

  5 影响社会公正

  现代生殖技术的应用,需要以强大的经济基础作为后盾。只有极少数富人才能享受高科技所带来的福音,而穷人只能靠出卖精子、卵子来获得后代,显然有失于社会公正。

  6 其它生殖干预技术造成的社会伦理问题

  ART对伦理学的挑战主要是由于它对人类生殖过程的深度干预。但即使是对人类生殖过程的轻度干预,也会造成严重的社会问题。计划生育是建立在自然生殖的基础上的,但由于只生一个的限制,使医学介入的程度越来越深入。如在胎儿性别识别后的选择性人工流产、引产等,实际上也是一种医学对自然生育的干预,现在也造成了相当的社会隐患,最显著是人口性别比例失调,以及世纪生育高峰等问题。

勇于面对ART的挑战,构建与科技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新伦理

  人类社会现存的伦理标准是长期的人类文明发展的结果,具有约束人类的非道德行为和保护人类自身、保护人类社会的功能。因此,虽然它不断受到日益进步的现代科学技术的冲击,但仍然有各种力量去守护它。

 

  伦理标准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也是随着社会的发展而更新的,但作为社会上层建筑中最具稳定性的部分,伦理标准是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的。伦理标准的发展方向,应该是在维持保障人类自身、人类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完美的统一。

  人类文明的技术进步,在早期是追求最大程度地改造自然、服务人类,其核心是以人为本,就是追求一切服务于人类;在不断面临资源环境问题后,技术的发展转变为追求人与自然在更高层次上的和谐统一。

  面对ART等新技术对既成伦理学的挑战,也必须要力求作到技术和伦理的和谐统一,实现目标的方法应该用道德、法律的规定去约束技术对人类自身生殖发展的干预,并通过各种途径调整人类的伦理标准,实现两者的统一。在ART应用的层面,应该处理好以下几个关系。

  1 个体与人类群体的关系

  医学伦理学更关心患者个体,但ART的应用使个体和人类群体出现了矛盾,对个体是符合道德的,但对人类群体就是不道德的。因此,应该从医学伦理学的角度规范对ART的技术的应用,使其在造福人个体的同时能够兼容人类群体的利益。通过立法限制医务工作者或患者在应用ART上的自发行为,也是基于这个思路,追求个体和社会利益的统一,限制个体的不符合人类群体利益的要求。

  2 特殊个体之间的关系

  ART是创造新的个体生命的过程,因此要充分考虑到新生生命和其孕育者的关系,充分考虑ART应用的社会学后果,力求使新生生命在产生的时候就能享受作为社会的人的权利。医务工作者应该具有社会伦理观,用符合伦理的观点指导ART的应用。

  3 技术的发展和伦理学适当分离

  人类的伦理发展是一个相对稳定缓慢的过程,但也不是绝对不变的。因此,在进行技术研究,尤其是不能符合现存伦理标准的技术研究,应该对其采取合理的隔离措施,限制或禁止其应用或涉及人的实验,但不能完全禁止研究本身,在伦理的发展和道德的调整能够接受新技术的时候允许其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