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的贞操观念 人类历史上杀人不见血的枷锁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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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畸形的贞操观念 人类历史上杀人不见血的枷锁2

3. 紧锁女子的心和身

中国古代有所谓男女授受不亲男女不杂坐,不同施枷,不同巾栉,不亲授之说,这也是古代许多国家为防止女子失贞而出现的一种普遍现象。

例如,在古代波斯,姑娘七岁以后就不能见任何男性;出嫁以后,只能居留在丈夫的后房里,不许被丈夫以外的任何男性看见。妻子必须出门时,要用衣物把全身上下都遮盖起来,脸上还要罩上四层面纱。如果是贵妇人,还要坐在密不透风的车子里。丈夫对妻子的禁锢越是严密,就越受到人们的敬重,因为这是他关心妻子的贞洁、帮助妻子守贞的高尚表现。

号称开明的古希腊,在城邦时代,妇女的地位仍然几乎与奴隶没有多少区别,严守贞操、绝对忠于丈夫,乃是妻子的天职。为了守贞,她只能被关闭在内室,不能和异性交往,也不能参与接待丈夫的宾客,否则就会被视为娼妓。古希腊的思想家还提出训诫:不论是处女还是已嫁之妇,即使在闺房里也要处处小心,如果被男子从窗外偷看了一眼,她就应当感到无限羞耻,马上退避,一心反省,并用净水洗脸一遍。

古代墨西哥的特拉斯卡拉人在结婚之时,不论男女都要剃掉头发,以表示从此将放弃年轻人从事的任何活动

在古代印度,男医生给女病人看病也受到严格的限制。女子必须戴面罩,而医生不准直接接触妇女,尤其是进入皇宫为女病人看病,要把医生的头全部蒙起来,而宫中的后妃也决不准看男医生。治病时,医生必须站在挂幕之外,诊断病情要通过连在幕外的听诊器,并由一个侍女把听诊器的一端安放在后妃的心胸等部位,这有点像中医的牵线诊脉。当然,这样看病是很难看得好的。

禁锢妇女、锁闭妇女达到残酷、荒谬程度的,可能莫过于贞操带了。这是出现于欧洲中世纪的一种极其野蛮地摧残妇女的发明,其目的也是强迫妇女为男子恪守贞操。

所谓贞操带,主要是用两块铁片制成,留着通大小便的孔隙,锁在女子下身的一个枷锁式的东西。丈夫掌握钥匙,只有打开贞操带的锁,卸下贞操带,才能性交。这样,在丈夫外出时,就可以对妻子放心了。拉伯雷的《派特克鲁儿的故事》中有一节:我要离家时,一定会让太太戴上柏尔加摩式的锁,以免让色狼有机可乘。柏尔加摩式的锁就是贞操带。它又可以称为威尼斯带佛罗伦萨带意大利带维也纳带等。

研究者推测,贞操带大约是12世纪以后在欧洲出现的,一直延用到17—18世纪,也就是说,此物流行于欧洲黑暗的中世纪。关于此物的起源,有许多不同的说法,有人说是十字军侵略阿拉伯时,从阿拉伯后宫带回来仿制的;有人说是威尼斯、柏尔加摩商人长期在外,为防止妻子不贞所发明的。

这种贞操带强迫妇女为丈夫守贞,是不是有效呢?许多中世纪的小说和诗歌曾描述这种贞操带的故事。许多贵族妇女都用钱买通锁匠,自己配置了钥匙,当丈夫不在身边的时候,随时可以开锁和情人性交。在一幅铜版画中,有一个戴着贞操带的女人和一个男人,这女人一只手伸向一个男子,另一只手握着钱袋做恳求状,这男子手持钥匙,估计是个锁匠,还有女仆在翻弄衣服。这图旁还有四句诗,大意是:没有锁能锁住狡猾的妇人,没有爱情就没有妇女的忠贞;为了这缘故,我用你的钱买我所没有的钥匙。还有一幅法国的图画,描写一个男子将要外出旅行,对妻子加上贞操带的情形。这图的一角画一个男子拿着钥匙,躲在帐幕的背后;另一角画一个傻子用布盖住一篮虱子,暗示这男子的行为正和那傻子关不住虱子一样。有一段时间,让渡钥匙一直是欧洲讽刺剧及讽世画讥刺的题材之一。

最为人乐道的一个故事是法国国王法兰西斯一世(1494—1547)垂涎一个男爵夫人,趁男爵领兵在外时向她求欢,可是却打不开贞操带,于是从意大利请了最好的锁匠,命他开锁,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这个锁匠果然不负使命,把锁打开了,并获重赏,还秘密地打了一把金钥匙,以备国王不时之需,男爵夫人也可以再戴上贞操带,保住了男爵的面子。

19世纪贞操带工业在欧洲和美国都很兴盛,除了嫉妒心强的丈夫用以锁妻子外,未婚的女子也上锁,在修道院里还用它来锁修女。贞操带有时也用在男人身上,19世纪时有时也用以锁年轻未婚的男孩。据说非洲有一部族的首领必须带上贞操带,使他专心于战事和族中的事务。不过,贞操带多用于女性,主要体现出男子对女子的性占有和性压迫,在历史上是确定无疑的。

4. 残酷地处罚通奸者

古朝鲜的一些地方,为惩罚不贞妇女,要在女人的脸上盖上烙印,就像《水浒传》中给犯人脸上刺字做记号一样。在欧洲,过去曾有在失贞女子的脸上或衣物上写有表示失贞的红色大写字母A的做法,字母A通奸不贞的含义,使人们一看就知道这是个不贞之妇,使这个女人羞辱一辈子,这也正像纳粹强迫犹太人穿上带有黄色星记的衣服一样。

在马绍尔群岛,曾有吞便惩失贞的习俗。女子如果在婚后失贞,就要被处罚以当众吞下粪便,这意味着她如同粪便一样臭不可闻。

在古印度,惩罚通奸又往往和维护阶级统治联系在一起。如果是同一阶段的男女通奸,要被砍掉两个手指,或是课以罚金。如果通奸双方的阶级不同,则罪刑更为严酷。如是低阶级的男子与高阶级的女子通奸,阴茎要被烧除,而且要躺在烧得通红的铁床上,施以火刑;而这高阶级的女子,也要被人用铁制之物将阴道灼坏。

这样的例子还可以举出很多,如坦桑尼亚人对失贞妇女要处以残刑或死刑,即将失贞女子弄残或弄死。阿拉伯国家要将失贞女子用乱石击死。在法国有用火刑惩治失贞女子的做法。此外,世界上还有许多惨不忍睹的惩淫方法,如活埋、扒皮、沉潭、鞭打至死、油煎、碎尸、钉板、割阴、烧臀、刺乳、剖腹、切臂等等。在不少国家,即使对失贞女子不处死,也要施加极具侮辱性的惩罚,使女子没脸见人,无法正常生活。例如被迫裸露全身,倒骑驴子,被带着游行于城内各街道。例如路易十三的弟弟奥尔连公爵的情妇就是这样被迫在巴黎游街受惩的,至于一般的民间妇女则更不用说了。

惩治通奸有时会造成一种十分扭曲的社会风气。古罗马帝国的皇帝奥古斯都是凯撒大帝的义子,他自己生活放荡,在爱上比他年长17岁并怀有六个月身孕的丽维亚时,毫不迟疑地废黜了他的妻子。可是他却颁布了严惩通奸的法令,这种惩罚当然主要是针对女子的。如果一个男子发现妻子与人通奸,就要和她离婚,否则就要冒被告发的危险。通奸的女子被放逐到一个小岛上,没收她一半的嫁妆和三分之一的财产,任何男子如果再和她结婚,视为同犯。而和她通奸的男子如果已婚,也要被放逐,但和她不能在同一个岛上。事实上,任何男子只要是已婚的,都有可能被认为是通奸的共谋而遭受处罚,只有单身汉可以免除。而如果男人的情妇不是登记在案的妓女,他也可能被控以非自然劣行的罪名。因此,申请合法登记的妓女人数一下子增加了很多,其中还有不少是颇有名望的女人。

可是,正如恩格斯所说:对付通奸就像对付死亡一样,是没有任何药物可治的。在古罗马,贵族们由武士来保护贵妇人贞操的风气十分盛行,可是在贵妇人的情夫中,恰恰多半是肩负保护妇女贞操重任的武士们。在古代的西亚和中亚地区,妻子们居住的后房被监管得密不通风,可是女人仍有本事找到给丈夫戴绿帽子的机会。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之中,就曾借波斯人之口讲了几个使丈夫们瞠目结舌的偷情故事,这是有可靠的现实根据的。基督教的女修道院被监管得比波斯贵族的后房还要严厉,却仍然不能使修女们严守贞操,这在卜迦丘的《十日谈》中反映得十分明显。

总之,没有这一半就没有那一半。男子荒淫,女子就无法守贞。

寡妇守节。古代妇女不仅要在丈夫生前为丈夫恪守贞操,而且在丈夫死后仍要为丈夫恪守贞操,这就是守节。在古代中国,寡妇守节十分流行,贞节牌坊和烈女祠几乎遍地都是,其中不知埋葬了多少女子的青春,流淌着多少女子的血和泪。在外国,虽然没有像中国这样的贞节牌坊,但类似的风俗在不少地区仍然存在。

在基督教早期的教规中,曾经有一个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的规定,这也就排除了再嫁丈夫的可能性。在中东的一些国家,贞节格外受到膜拜,更夫再嫁是不被允许的。

特别是在古代印度,一个贞洁的女人在丈夫死后,就应该视死如归地焚身殉夫。如果没有勇气殉夫,她的脸上和衣饰上就要加上寡妇的标志,并要比丈夫在世时更加小心地回避任何男性。男子见到了寡妇也要回避,因为寡妇是不祥之物,人们甚至认为是妻子的不吉利才造成丈夫的死亡。印度教教义规定了,女子一旦和丈夫结合,就是永远的结合,即使丈夫已经死去,也永远不能和他分离,一个女人一生只能结婚一次,寡妇守节至死才能上天。寡妇因为打上不吉祥的烙印,就成为婆家做牛做马的奴仆,在社会上也不再享有一般已婚妇女的各种权利和待遇,她们无权参加各种社会活动和宗教活动,不能参加结婚、祝寿等一切喜庆大事,甚至不许修饰仪容,有的寡妇还要把头发剃光。根据印度教的习俗,寡妇还要献身于苦行与节欲的生活;在孟加拉邦,寡妇被禁止吃鱼肉;在安得拉邦,寡妇要吃长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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